调味电子烟将禁售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管理办法同时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