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技工教育发展保障机制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公办高水平技师学院,完善技工院校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省领军人才、省青年拔尖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按相关规定在住房保障、工作津贴、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2,健全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各级政府按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
3,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机制,与国外优秀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师生交流、课程开发、证书引进等合作。
4,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技工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加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的统筹,根据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责任体系,各地级以上市要将市属技工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编制,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